风险提示: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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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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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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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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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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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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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1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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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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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日至 201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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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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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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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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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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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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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保证收益型(适合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客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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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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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100%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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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支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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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期日支付本息;如提前终止,则于提前终止日的次日支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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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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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本产品起息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即2010年3月11日)至本产品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前的倒数第二日止,客户每日可提前终止本产品,理财行于客户提前终止日的次日支付本息,收益计算截止日为客户提前终止日(含),收益率按本产品的分档年化收益率计算。
2、自本产品起息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即2010年3月11日)至本产品到期日前的倒数第二日止,理财行可以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但理财行须提前5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公布,并于理财行提前终止日的次日向客户支付本息,收益计算截止日为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含),收益率按本产品的分档年化收益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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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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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银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等,上述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均为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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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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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行保证客户实现如下分档年化收益率(以R表示,已扣除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各项费用):
实际理财天数≦7天,R为1.25%;
7天<实际理财天数≦25天,R为1.40%;
实际理财天数>25天或产品到期,R为1.85%。
客户收益计算公式为:理财本金×R÷360×实际理财天数。
此外,若本产品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客户分档收益和理财行销售服务费,则超出部分归理财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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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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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行收取的销售服务费率(年率)为0.40%;
理财行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理财本金×0.40%÷360×实际理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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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年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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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按360天计算,按客户实际理财天数计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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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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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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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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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行不代扣代缴客户应缴税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税务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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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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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不允许客户质押,相关的产品风险详见《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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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行提示:根据本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仅供客户参考。请客户参考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