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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全方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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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开证行)应国内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适用于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服务种类
国际惯例规定的标准类型信用证的受理、转让、循-环以及背对背等业务的办理。
多种反担保方式,如保证金、授信额度、存单质押、同业担保等。
多币种服务,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等我行外汇牌价表上公布的外币。
服务地区
全球各贸易地区的进口信用证业务。
七个工作小时开出信用证。
反担保方式灵活。
单据不符点免费指引。
可选择使用网上开证系统,操作方便快捷。
付汇资金可签订远期售汇合约,以利资金保值。
企业可选择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企业提交开证申请文件,我行审查确认后开出信用证。
我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七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审核和通知工作。
我行办理信用证项下支付或融资。
出口信用证结算包括信用证通知和出口议付。
信用证通知是指我行(通知行)接到境外银行(开证行)开来的贸易项下信用证,核实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国内出口商(受益人),由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货物,进行装运、保险、商检等系列手续并准备相应单据。
出口议付是国内出口商(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备货、制单,并把全套单据连同正本信用证交到我行,由我行审核后寄单索汇,待款项收回后解付给国内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适用于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服务种类
提供出口信用证通知、议付业务。
提供出口信用证转让、保兑业务。
多币种服务,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等我行外汇牌价表上公布的外币。
服务地区
全球各贸易地区的出口信用证业务。
全球贸易融资服务计划为新兴中小银行开出信用证加具保兑,保障企业收汇安全或获得融资便利。
收到信用证后7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审核及通知。
提供信用证项下单据专业化审核。
银行主动催收,帮-助企业尽早收汇。
收汇当日即划入企业帐户,无在途资金占压。
企业可申请出口信用证项下融资或签署远期结汇合约,以确保资金保值。
业务流程
我行收到境外银行开具的信用证后于七个工作小时内通知客户。
我行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
我行提示企业不符点。
根据信用证规定出具索汇面函并寄送单据。
催收并收汇。
进出口双方商定,由出口商(出票人)将其签发的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国外银行(托收行)寄交我行(代收行),要求我行代其向国内进口方(受票人)提示收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于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服务种类
提供付款交单项下支付货款以及付汇核销服务。
提供承兑交单项下承兑服务,并于到期日支付货款以及付汇核销服务。
提供进口代收结算项下企业的贸易融资服务。
服务地区
接受来自全球各地银行的进口代收单据的提示付款及承兑。
我行收单后7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企业。
D/P项下,企业支付货款后立即放单。
付汇资金可申请远期售汇以利资金保值。
业务流程
我行收到托收行来单。
我行清点单据、检查托收方式、付汇路径。
通知企业付汇或承兑,向企业提示单据复印件。
企业付汇或承兑后放单。
我行按照进口商指示从其账户中扣款对外支付。
我行(托收行)接受国内出口商(出票人)的委托,向国外银行(代收行)寄出全套出口单据(包括汇票、发票、运输单据等),由其向进口商(受票人)提示收款,待进口商付款后,由我行解付给国内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
适用于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服务种类
提供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及远期付款交单服务。
服务地区
向全球各贸易地区办理出口托收业务。
我行收单后7个工作小时内审核并向代收行寄单。
提供企业要求的补寄单据,通知无偿放单等服务。
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催收、催承兑。
企业可申请收汇资金办理远期结汇以利资金保值。
业务流程
我行收到企业提交委托收款单据。
我行清点审核单据,按客户指示办理托收。
我行于7个工作小时内寄出单据。
我行查询代收行签收单据情况。
收汇资金当日划入企业帐户,无在途资金占压;承兑信息当日通知企业。
申请人依据进口合同应通过贸易结算向境外收款人付款的情况下,经-申请人申请且经-北京银行审核同意并进行同业代付承兑后,境外收款人从接受北京银行承兑的金融机构(代付行)先期收取贸易结算款项。北京银行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协-议的约定,向代付行承诺于代付到期日无条件兑付代付行已付款项及代付期间的利息,申请人则应无条件于北京银行兑付之前向北京银行全额偿付。
企业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
我行在代付行信用额度充足。
企业在我行拥有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性保函额度或进口押汇额度或贷款额度。
确保企业在资金紧张情况下能够继续经-营,完成合同履约。
境外融资价格随全球市场价格浮动,企业可获取境内外融资利差收益。
人民币汇率升值情况下,企业可获得汇差收益。
申请手续简便:企业只需在我行拥有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同业代付承兑协-议》即可。
可针对多种结算类型:信用证、代收、汇款均可,并对信用证条款无特殊要求。
企业提出同业代付承兑申请,确定基准价格。
经-营单位及单证部门分别进行合规性审核。
经-营单位办理询价手续。
国际业务部询价。
确认价格可接受的,单证部门负责向代付行发承兑电并书面通知企业。
承兑到期日,企业支付本息及我行费用。我行将款项付至代付行。
申请人以其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不时获得的出口应收票据所构成的财产池提供质押作为担保,在北京银行办理开立 信用证和出具银行保函。前述“应收票据”是指申请人作为出口方和信用证受益人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获得的已经被其他银行(开证行、保兑行、承兑行等)承兑的汇票。
同时拥有一定规模远期出口信用证和进口开证业务的企业。
资金紧张,无法使用全额保证金的方式开立信用证或保函的企业。
缺乏有效的担保或抵押,无法获得授信支持的企业或授信不足的企业。
追求成本效益最大化,希望低融资成本获得开证授信的企业。
充分利用企业自身业务资源,满足企业拓展业务需求。
将应收帐款转化为保证金,节约企业融资成本。
减少企业汇兑损失。
我行为企业办理贴现融资,无需占用企业授信额度。
企业与我行签署《贸易资金池业务协议》 和《最高额质押合同》。
我行对应收票据款项质押所涉及的出口信用证和单据进行审核,登记资金池台帐 。
企业提交开证申请,注明反担保方式为出口应收票据款项质押 。
我行审查进口信用证申请条款,对外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付款到期日,用出口应收票据回款对外支付 ,如未回款,以自有资金或贴现融资对外支付。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一种,指开证行(我行)应申请人要求开出远期信用证,同时承诺可即期支付受益人提交的远期汇票,申请人可在远期到期日支付我行。该业务实际上是开证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在我行取得了有效授信额度的优质客户。
与我行签署《进口押汇总合同》且有进口押汇额度。
与我行签署《同业代付承兑协议》,并有进口押汇额度、对外开具融资性保函额度或贷款额度。
企业可获得资金融通便利。
采用即期付款条件企业可获得一定价格优惠。
与进口押汇、同业代付承兑业务结合,可充分获取此两种业务的优势与便利。
企业与我行签署《进口押汇总合同》或《同业代付承兑协议》。
企业提交业务申请 。
我行按照客户申请开立信用证,在信用证中加入特定条款,表明由开证行/偿付行即期对外付款,利息和承兑手续费由申请人承担。
我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和通知工作。
我行对信用证即期对外付款,企业于到期日偿付我行。
我行在未向企业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
服务对象
与我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的进口企业。
能够提供抵质押物,并以此在我行获得授信的进口企业。
七个工作小时内完成信用证开立。
免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单据不符点免费指引。
可选择使用网上开证系统,操作方便快捷。
我行为您设立授信额度监控台账。
我行接受企业额度申请并对企业进行授信调查,签署授信合同。
企业提交开证申请,我行开出信用证 。
我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
我行办理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
我行在企业担保不足情况下,以我行可接受的同业保函为反担保,为其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
服务对象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能提供同业保函的企业。
同业向我行出具融资性保函,明确为企业在我行办理信用证开证提供反担保。
保函开出行资信良好,在我行额度充足。
保函条款合理、清晰。
七个工作小时开出信用证。
免收全部或部分企业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单据不符点免费指引。
可选择使用网上开证系统,操作方便快捷。
我行为您设立同业融资性担保额度监控台账。
我行接受同业保函,审查保函开出行资信及保函条款。
企业以我行可接受的同业保函为反担保申请授信额度。
企业提交开证申请文件,我行审查确认后开出信用证。
我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
我行办理信用证项下支付。
如果企业不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我行凭保函向同业索款 。
我行为具有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提供的通过网上银行方式提交业务申请,我行据此开出信用证的业务模式。
企业对外签约进口商品,并要求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企业已经-我行审核,具有在我行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业务的资质。
企业已和我行签署网银协议。
网上提交业务申请,无须支付额外费用。
网上查询信用证开立情况,信息反馈及时。
信用证项下申请可同步网上提交,方便、快捷。
资金划拨实时,无须客户提交申请。
客户可申请远期结售汇,锁定资金成本。
企业向我行提交网银申请,开通网银功能。
企业向我行提交办理信用证的资格审查文件。
企业网上提交信用证开立/修改申请。
银行审查无误后,为企业开立信用证。
企业网上查看信用证受理信息。
我行根据委托行的申请,按其要求以我行的名义为委托行指定的客户提供进口信用证项下对外开证(修改)来单审核、付款/承兑等一系列服务,委托行负责向我行偿付所有相关款项。
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金融机构。
由我行对委托行核定同业授信额度。
委托行须与我行签署《信用证代开业务合作协议》。
七个工作小时开出信用证。
仅占用同业授信额度,无需其他反担保。
手续简便,费用优惠。
提供信用证项下单据专业化审核。
委托行可分享我行在国际结算、境外代理行网络等方面的资源,增强自身贸易服务能力。
申请同业授信额度。
委托行与我行签署《信用证代开业务合作协议》。
委托行发送MT799格式报文,报文内嵌套MT700,作为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我行对外开立信用证。
我行审核信用证项下到单并及时通知委托行。
委托行向我行付款/承兑/拒付,我行对外付款/承兑/拒付。
委托行向我行支付相关费用。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执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职能,具体表现为进出口合同以人民币计价,居民向非居民可以用人民币支付,并且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贸易结算。
目标客户
所有试点企业,即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的,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的企业。
产品优势及营销建议
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是人民币从本币走向区域化货币,进而走向国际储备货币的重要步骤,可以扩大人民币的“活动半径”
减少外币结算所造成的汇兑损失,降低交易成本
树立人民币国际形象的同时为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海外形象
风险提示
客户试点企业资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合规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