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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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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服务方式、渠道的整合,为客户提供个人金融产品组合,帮助或代理客户实现其资产的保值、增值,或为使客户资产保值和增值提供便利、快捷、安全的服务。
“超越财富,超越您的梦想”
“北京银行财富中心,倡导品质服务,成就智者财富”
理财产品包括“心喜”系列和“本无忧”系列产品。
专业化理财服务,专属理财产品设计。
高端理财品牌,引领理财生活新时尚。
国际化理财团队,ING鼎力支持。
个人理财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及本行公布的其它币种。
个人理财业务为所有客户提供服务,但主要服务对象是能够给本行带来较高利润回报或较高社会效益的VIP客户。
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本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本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本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本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本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分为信托和非信托两大类,信托理财类产品包括:信托贷款类、信托新股类、信托基金类、信托股权投资类、信托股票投资类、信托债券投资类、信托其他类;非信托理财类产品包括:非信托债券类、非信托票据类、非信托QDII类、非信托其他类。
保本型理财产品分为结构型和非结构型。前者包括:利率结构类、汇率结构类、其他结构类;后者包括:保本债券类、保本其他类。
按币种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
相关服务如下:
理财顾问服务。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理财计划。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本行的综合理财服务活动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相关产品如下:
个人客户必须持有本行的借记卡(包括京卡借记卡、郁金香卡、贵宾金卡、贵宾白金卡、彩蝶金卡、彩蝶白金卡)。
该业务设计本行能够提供的所有个人银行产品及服务。
(1)客户委托北京银行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应在我行经办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中存入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执行个人理财协议;
(2)支行代表总行与客户签订《北京银行个人理财协议书》;
(3)支行柜员在AS400系统中为客户办理个人理财销售和购买;
(4)在起息日,主机将自动完成客户理财资金的上划操作;
(5)在到期日,主机将自动完成对客户理财收益的分配。
最低起购金额:每期产品起购金额依据不同情况具体确定,但每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最低起购金额不小于50000元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最低起购金额不小于7500美元或等值外币。
购买外币理财产品时,应注意区分现钞、现汇,现钞、现汇账户的资金不能混合购买。
原则上理财产品须由客户本人购买,不得代办。
各经办网点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应由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进行评估调查,并将有关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双方签字。
客户向我行申请购买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向客户提示《北京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合约》及通用条款,告知客户除有特殊约定外,客户在签订合约后不得提前支取理财本金,使客户了解产品的性质、特点和收益,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